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物业 小区(大厦)”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五届三次理事会“关于开展‘三优秀’评选活动”的决议,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2018年度评选“优秀物业小区(大厦)”活动,为了更好的开展此次年度评优工作,协会秘书处特此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
从2018年11月16日开始,各会员单位根据评选活动方案确定的申报条件自愿报名,报名以及申报材料报送协会秘书处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报名电话:024-22957615
参评报名表由协会秘书处提供电子文档。
二、 申报材料报送形式及地点
申报材料一律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送协会秘书处,协会秘书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大大厦18楼1804房间。
三、 评审方法
1. 本次评优工作,采取申报单位自评达到申报条件后,由协会秘书处根据申报项目所在地理位置,采取就近、就便的原则,分成若干个考评区域,将申报材料交给评审专家组。
2. 考评工作由协会专家委员会负责,将专家委员会成员分成若干个考评小组,每个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考评小组采取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现场根据各单位申报的自评表逐项逐条进行考评,评审后将考评专家全体签字的考评表上交协会秘书处。
3. 协会秘书处将全部评审后的考评表整理后上报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评审结果。
4. 协会秘书处将本年度“优秀物业小区(大厦)”在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 表彰
经审核通过的优秀项目,由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制作牌匾,在协会2018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附: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开展“优秀物业小区(大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请点击下载)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