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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收取2019年度协会会费通知

2019-01-21

关于收取2019年度协会会费通知

 

沈物协[2019] 1

 

各会员单位:

根据《沈阳市物业管理管理协会章程》和《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协会2019年度会费收缴工作己经开始,为保障协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做好对广大会员的服务工作,现将会费收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时间和方式

1.交费时间:201911日至630日。

2.交费方式:银行汇款和实地交纳。

1)银行汇款

帐户名称: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号:070342300100311002652

开 户 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2)实地缴纳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56号光大大厦1804

二、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5000/年;

2.常务副会长单位:4000/年;

3.副会长单位:4000/年;

4.理事单位:2500/年;

5.会员单位:1500/年;

6.个人会员:300/年;

7.本会非物业服务单位及社会团体会员:10000/年;

三、相关说明

1.凡电汇、转账会费的会员单位,我会收到后即回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2.实地缴纳会费的单位,直接现场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联系电话:22940286  13940028747

联系人: 梁殿学 郭洁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9年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