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5 月 18 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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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家园 物业服务转型创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3-11-15


   辽房协字[2013]   14 号

各市物业管理协会,各委员单位:

“美丽家园·物业服务转型创新年”活动是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物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我省物业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搞好该项活动,按照《印发〈关于“美丽家园·物业服务转型创新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辽房协[2013]3号)确定的内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全省“美丽家园·转型创新”摄影竞赛,编辑“美丽家园·转型创新”活动文集。

(一)摄影与文集作品的内容、形式

摄影竞赛与文集主要收集开展“美丽家园·物业服务转型创新年”活动中,协会、企业与个人的摄影作品与撰写创作的经验、体会、论文、通讯、诗歌、小小说等文稿。

(二)送稿方式


利用互联网,发送电子文本。

(三)截稿时间

请在10月10日前将作品发给省物业专业委员会。

(四)评选与编辑

省物专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获奖作品名单,并编辑“美丽家园·转型创新”摄影作品选和 “美丽家园·转型创新”活动文集。

二、总结与统计“美丽家园·物业服务转型创新年”活动经验和成果

主要总结与统计创建安全家园、文化家园、和谐家园、绿色家园、智能家园与绿色化、信息化、机械化和集约化建设的经验和成果(统计表附后),请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的电子文本与统计表报给省物专委。

三、评选“美丽家园·物业服务转型创新年”活动先进单位与个人

按照《印发〈关于“美丽家园·物业服务转型创新年”活动评比表彰方案〉的通知》(辽房协[2013]4号)确定的评选指导思想与目的、评选内容、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要求,进行总结评选,市物业协会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与材料报给省物专委,逾期视为放弃。
五、联系人
李玉珍 024-26226630 (兼传真)   13897972048
王  龙 024-26226607 (兼传真)   18704026688
邮  箱:604344428@qq.com

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物业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附通知相关文件(以下文件均可点击下载)

1.关于开展“美丽家园 物业服务转型创新年”活动方案

2.关于开展“美丽家园 物业服务转型创新年”表彰方案

3.开展“美丽家园 物业服务转型创新年”活动倡议书

4“美丽家园 物业服务转型创新年活动”进展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