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建党99周年暨沈阳“万维物业杯”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推动区域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以优秀书法作品抒写时代精神、讴歌时代脉搏。沈阳市书法家协会、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决定举办庆祝建党99周年暨沈阳“万维物业杯”书法作品展,现面向我市广大市民征集书法作品。
一、主办单位
沈阳市书法家协会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承办单位
沈阳万维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评审机构
本届书法展组委会由沈阳市书法家协会、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主任:卢林(沈阳市书法家协会主席)
评审委员会副主任:陈洪普(沈阳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高凤江(沈阳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陈忠杰(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李文胜(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
监审委员会主任:刘金(沈阳市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
监审委员会副主任:刘智(沈阳市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
四、征稿要求
1、投寄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只征集毛笔书法作品,不收硬笔作品。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请附译文),尺寸为六尺整张(横97 cm、纵180 cm)以内,一律为竖式。小楷作品尺寸为四尺整张(横69cm、纵138cm)以内,一律为竖式。不收册页、长卷作品,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和参展。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投稿范围:凡在我市居住的所有业主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作品须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限于人力恕不退稿。投稿不收取任何费用。
3、 填写信息: 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作品书体,草书、篆书附释文。
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庆祝建党99周年暨沈阳“万维物业杯”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网站 www.sypma.com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信息提供不完全者视为放弃。
五、评审要求
1、由沈阳市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评审委员会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分组评审,即成人组18岁(含18岁)以上、青少年组18岁以下,每组分别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若干名。
六、展览与出版
获奖作品将于2020年6月中旬在沈阳市图书馆展出,并适时进行巡展。获奖作品将出版《庆祝建党99周年暨沈阳市首届“物业杯”获奖书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由沈阳市书法家协会向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由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向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一等奖每人奖金1000元;二等奖每人奖金500元;三等奖每人奖金300元),并赠送《庆祝建党99周年暨沈阳“万维物业杯”获奖书法作品集》一册。获奖作者的奖金、获奖证书和《作品集》均在展览后两个月内发放。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0年5月20日截止征稿,超过截稿日期不予收稿(作品一律邮寄,不受理个人送递)。
九、收稿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56号光大大厦1804室,邮 编:110000。
联系人:郭杰,
联系电话:024—22940286、手机:13940028747
庆祝建党99周年暨沈阳“万维
物业杯”书法作品展组委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