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开启《民法典》时代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陈忠杰
荀子曰:“法者,治之端也,”说的是“法”是治国的开始。进言之“法典”应该是“法”的最高境界,是治国的规范。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法治建设最大跨度的里程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和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7编1260条的《民法典》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其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100余条,与物业企业密不可分的有40余条,从不同角度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和调整,进一步奠定了物业管理的民事法律基础。
国家相关部门领导和学者纷纷发表讲话和撰写理论文章,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多次组织线上公益讲堂,并号召物业行业认真组织收听学习。7月29日,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举办了《民法典》专题讲座,150余家物业企业、300余人参加,收到很好的效果。各会员单位也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和宣传,推动行业对《民法典》的学习、认知、遵守和践行。
“民有所安,法之所系”“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对物业管理活动的规范、调整中,充分反应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主要是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势必对物业管理行业原有的发展路径造成一定冲击,但也将促进行业发展更加规范化、透明化、专业化。因此,我们需要对行业未来的管理方式和改革方向作出深入思考。
一是要做好普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的培训、解读,做好知识的更新和储备,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依法行事、按章办事。
二是要规范运作。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本、完善合同内容、明确权利义务。坚守行业本质,遵循契约精神,严格按物业服务合同规范服务行为。
三是要提升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积极探索服务创新,增强物业服务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业主满意度。
四是共建共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融合共生,提升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行业的价值属性。
五是建立健全物业纠纷调解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推动行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目前,我们已经成立了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会员单位中聘任了一批人民调解员。下一步要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受理行业诉求,化解行业矛盾,解决物业纠纷,维护会员单位和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役中,物业服务人面临了严峻的考验,付出了艰辛努力,赢得了社会认同。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我们将又一次面临社会角色的再认识和服务方式的再转变。因此,我们要振奋精神,调整心态,用辛勤的劳动为我市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