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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市房产局“业主课堂”巡讲活动正式启动

2011-09-08



9月8日下午,来自和平、东陵、苏家屯等三个区的400多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和街道、社区干部代表齐聚和平会馆,由市房产局主办、和平区房产局承办的“业主课堂”巡讲活动率先在和平区拉开帷幕。

为了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业主自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业主委员会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市房产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业主课堂”巡讲活动。据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以往各地在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重企业、轻业主的倾向。但是,业主作为物业管理的主人,其主体地位往往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尤其是长期忽视对业主尤其是业主委员会的培训工作,因此从全国范围看,业主普遍存在“不愿当家、不敢当家、不会当家”的问题,物业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率不足50%,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的亦不超过50%。由于一些业主对自身权利义务认识比较模糊,有的缺乏理性,盲目“维权”,有的片面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的履行。如少数业主喜欢以拒付物业费来对抗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只好不断降低服务标准,甚至不得不“弃管”,最终是物业公司丢了饭碗,业主的房产大幅折价,结果弄得“两败俱伤”,这是政府和老百姓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同时,成立业主委员会难,以及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问题,不仅制约了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也使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因此,开展“业主课堂”巡讲活动,引导业主依法维权,指导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培育成熟、有效的物业管理需求,是我市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一项创新之举,也是保证物业管理市场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市房产局力求通过此次巡讲活动,进一步扩大《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使广大业主进一步熟悉、掌握和运用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能力,提高业主委员会服务广大业主的能力,进一步强化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物业管理环境。

本次巡讲活动邀请和平区业主委员会协会会长杨树林为主讲人。杨树林引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围绕发挥业主委员会积极作用、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快速发展等内容,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建设等工作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据了解,此次巡讲活动计划从9月8日开始,到9月末结束,历时一个月左右,共分四个片区举行。其中东区包括沈河、大东、棋盘山,南区包括和平、东陵(浑南)、苏家屯,西区包括于洪、铁西、张士,北区包括皇姑、沈北、蒲河。培训对象为业主委员会委员、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