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 等级评价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
等级评价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现将中物协“关于发布《2021年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报名简章》的公告”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踊跃参加。
此次中物协开展的“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工作,是针对物业管理人员和高校物业管理专业毕业生开展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的综合考核与评价,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由中物协统一印制的职业能力等级证书。此次等级评价工作对持续提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望各单位迅速将公告内容传达到每个物业管理人员,做到人人皆知,并做好动员和自行组织工作,物业管理协会不作统一组织和安排。
此通知
协会秘书处
2021年4月6日
附件
2021年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
报名简章
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物协”)《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实施细则》,现将2021年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以下简称“评价”)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物业管理员职业能力评价:
1.具有高中学历(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者;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者,其中物业管理专业的(含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年限要求。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评价:
1.取得物业管理员职业能力证书后,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者;
2.具有高中学历(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7年者;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者,其中物业管理专业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应减少1年;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者,其中物业管理专业的(含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年限要求。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评价:
1.取得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证书后,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者;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6年者,其中物业管理专业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应减少1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者,其中物业管理专业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应减少1年;
4.具有硕士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者,其中物业管理方向的(含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年限要求。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评价:
1.取得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证书后,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者;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5年者,其中物业管理专业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应减少1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者,其中物业管理专业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应减少1年;
4.具有硕士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6年者,其中物业管理方向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应减少1年;
5.具有博士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者,其中物业管理方向的(含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年限要求。
二、报名时间
因疫情影响,2021年评价报名时间略有延迟。申报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
表1 2021年评价报名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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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级 |
报名科目/项目 |
开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物业管理员 |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
4月1日 |
4月30日 |
7月1日 |
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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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物业管理师 |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
4月1日 |
4月30日 |
7月1日 |
7月31日 |
||
物业管理师 |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
7月1日 |
7月31日 |
案例分析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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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物业管理师 |
案例分析考试 |
7月1日 |
7月31日 |
论文申报 |
5月1日 |
5月31日 |
|
论文提交 |
6月1日 |
11月30日 |
|
论文答辩 |
2022年3月1日 |
2022年3月15日 |
三、报名程序
申报人员登录中国物协网站(www.ecpmi.org.cn)“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ecpmi.cbstudy.com)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完善个人用户信息和交纳考试费两个环节。
(一)注册并完善个人用户信息
1.报名实行报考告知事项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应认真核对报名条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取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评价资格的,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作出考试成绩无效、撤销证书、3年内不得申报等处理,处理结果纳入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失信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2.首次申报人员,先使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用户注册,然后按照考试服务平台上公布的《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报名指南》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证照,再选定报考科目。
3.非首次申报人员,登录后需核对和完善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有变化,应在完成信息变更后再选定报考科目。
(二)交纳考试费
1.考试费标准
表2 2021年评价考试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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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级 |
报名科目/项目 |
收费标准 (元/人/次) |
物业管理员 |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
100 |
助理物业管理师 |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
300 |
物业管理师 |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
600 |
案例分析考试 |
600 |
|
高级物业管理师 |
案例分析考试 |
800 |
论文评审(含查重和评审) |
1500 |
|
论文答辩 |
1500 |
2.交费方式
通过考试服务平台采用支付宝或微信方式支付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后,申报人员需在15分钟内完成交费,否则报名信息失效,需重新填报。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系统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发送至登记邮箱。
3.交费截止时间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报名程序完成后,报考科目不能更改。因申报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4.申报人员完成报名程序后,可在考试服务平台查询个人报名状态。
5.报名程序完成后,考试服务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考试时间安排至登记手机号码。申报人员需按时参加考试。
(三)高级物业管理师论文答辩报名注意事项
1.高级物业管理师论文答辩报名分为论文申报报名(提交开题报告、提交论文)与论文答辩报名两个阶段。
2.开题报告格式要求详见《高级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评价论文开题报告指导手册》,申报人员可通过考试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3.论文撰写要求详见《高级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评价论文撰写指导手册》,报名成功后考试服务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该文件下载地址至登记手机号码。
4.申报的论文经评审通过后,申报人员方可报名论文答辩,填报内容为论文答辩个人陈述演示文档(PDF格式)。
四、考试科目和形式
表3 2021年评价考试科目和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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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级 |
考试科目/项目 |
考试形式 |
物业管理员 |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
闭卷线上 |
助理物业管理师 |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
|
物业管理师 |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
|
案例分析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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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物业管理师 |
案例分析考试 |
|
论文申报 |
线上 |
|
论文答辩 |
线上 |
五、考试要求
(一)考试区域
申报人员可自行选择考试区域,考试区域应为距离申报人员座位1米范围,要求设在相对安静、独立、光线适宜、不逆光、无干扰的场所内。不得在培训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考试,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申报人员本人独立答题,不得与其他人通过各种方式交流,考试区域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二)考试服务平台
评价考试通过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人员考试前需认真阅读《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考试操作指南》,了解线上考试流程及操作方法。考试前,申报人员需至少提前15分钟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人脸识别。考试开始,申报人员即可开始作答。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试。开考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
(三)硬件设备
申报人员需自行配备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并确保设备配置满足以下要求:
1.显示器分辨率:1024×768或以上;
2.操作系统:Windows 7及以上Windows操作系统(苹果MacOS操作系统不能使用);
3.摄像头:自带摄像头或外接摄像头,200万像素或以上;
4.麦克风:具有收音功能的麦克风;
5.浏览器:可支持谷歌(Chrome)、QQ浏览器、Firefox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Chrome);
考试前请确保电脑电量充足、操作系统正常。未按照要求准备设备导致无法正常进行考试的,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四)网络条件
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建议申报人员使用稳定的20M宽带网络或稳定的WIFI网络完成考试全过程,考试前应对所使用的网络环境做好调试。
(五)模拟考试
考试服务平台将于5月7日至9日(10:00—22:00)、9月10日至12日(10:00—22:00)组织开展线上模拟考试。请提前做好准备,并按要求配合完成模拟考试。
模拟考试非常重要,期间将完成考试环境确认、身份核实、考试设备测试、熟悉线上考试流程等工作环节,每人仅限参加1次。
六、考试时间
表4 2021年评价考试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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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级 |
考试科目/项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物业管理员 |
理论知识和专业 能力考试 |
5月22日 |
9:00-11:00 |
9月25日 |
9:00-11:00 |
||
助理物业管理师 |
理论知识和专业 能力考试 |
5月22日 |
9:00-11:00 |
9月25日 |
9:00-11:00 |
||
物业管理师 |
理论知识和专业 能力考试 |
9月25日 |
9:00-11:00 |
案例分析考试 |
9月25日 |
14:00-15:00 |
|
高级物业管理师 |
案例分析考试 |
9月25日 |
14:00-15:00 |
论文答辩 |
2022年3月开始 |
高级物业管理师论文答辩日程安排将在论文审核结果公布后另行通知。
七、考试参考教材
详见中国物协团体标准《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评价规范》(T/CPMI010-2020)附录推荐教材,可在中国物协网站查询。
八、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成绩管理
1.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
2.考试结果在中国物协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在中国物协网站上公布考试通过人员名单。申报人员也可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查询考试结果。
3.物业管理师和高级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申报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评价科目的考试。
(二)证书管理
考试通过人员由中国物协颁发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职业能力等级证书”)。职业能力等级证书为电子证书,由中国物协统一编号、统一印制发放,可在中国物协网站查询,可在考试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九、转换评价
(一)转换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身份认证成功后可转换取得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等级证书: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2.参加全国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物业管理员工种),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3.参加全国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物业管理员工种),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
(二)转换申请程序
转换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转换评价的申报人员,登录中国物协网站考试服务平台(http://ecpmi.cbstudy.com),进入“转换评价”专栏,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即完成申请程序。
(三)转换申请时间
2021年4月1日-4月30日。
(四)公示
中国物协在网站和考试服务平台上公示转换评价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查询公示审核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5月20日-5月31日。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在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时,应当认真阅读并签署《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考试服务平台用户服务协议》,报名完成即视为认同并承诺遵循协议内容。
(二)申报人员在考试服务平台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并签署《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报考告知事项承诺书》,报名完成即视为认同并承诺遵循文件内容。
(三)申报人员在考试前,应当认真阅读《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四)中国物协将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国物协”)发布评价考试相关消息,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谨慎登录其他网站的链接,以防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诈骗。
(五)申报人员咨询与评价考试相关的问题,可拨打中国物协电话010-88368310,0755-28285903(工作日9:00—17:00);咨询与考试服务平台相关的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0755-28286215(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