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5 月 02 日 星期四
滚动新闻:
行业动态

沈阳市召开创建文明城市打造和谐社区物业工作会议

2012-07-12
沈阳市创建文明城市打造和谐社区物业工作会议提出——

要从物业经济、物业文化、物业生态高度向科技物业、绿色物业、低碳物业方向发展

沈阳物业要成为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提交




6月26日上午10时,市政府在南风国际俱乐部召开了“沈阳市创建文明城市打造和谐社区物业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区、县(市)和开发区政府的主管领导,房产、城建、执法、公安、财政、文明办的主管领导,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代表,以及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共900余人。

会议主要议程为:纪凯同志就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市物业管理协会宣读倡议书;物业服务企业及和业主委员会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副市级干部佟晶石同志代表市政府提出会议要求。
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会议,会前责成市房产局等部门进行了精心筹备,针对目前我市物业管理小区和旧住宅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起草了《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旧住宅区管理的若干意见》。为了使这两个《意见》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市政府拟进一步认真研究后,以办公厅名义转发。

佟晶石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加强物业管理是建设宜居沈阳的必然要求,“宜居沈阳”是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吻合的居住环境,是市委确立的三大目标之一,是一个高标准的民生愿景,而加强物业管理是建设宜居沈阳的题中之义,但目前我市物业管理总体水平相对滞后,存在诸多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加强物业管理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已经明确提出三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高远目标,创建文明城市关键在抓好基层、重点在创建文明社区,而创建文明社区离不开加强物业管理;加强物业管理是稳增长促振兴的现实需要,物业管理行业属于朝阳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吸纳就业能力强、受经济形势变化影响小的优势,发展空间十分广阔;加强物业管理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环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物业管理带有明显的社会管理特征,其管理质量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

佟晶石同志指出,物业管理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但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走出“认识误区”,物业服务绝不能局限于保洁、保安等简单服务,要从物业经济、物业文化、物业生态的高度进一步开阔思路、拓展服务、创新管理,向科技物业、绿色物业、低碳物业的方向发展,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通过2-3年的努力,全部达到ISO质量认证标准,成为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同时要发挥业主民主管理作用,积极引导业主树立“我的小区我做主”、“我的小区我负责”和“我的小区我共享”三种意识。

会议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九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住宅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研究解决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区分管领导为市、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为会议牵头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专业经营单位根据需要参加会议。街道、社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2.理顺管理体制。横向管理明确两个“统筹协调”,即市房产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综合事务,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内住宅区物业管理综合事务。纵向管理明确“两个负全责”,各地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负全责,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本辖区内的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负全责。

3.健全业主组织。市房产局制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区级政府要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纳入社区管理和基层民主建设之中。街道办事处负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社区居委会要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业主大会成立、换届以及业主委员会选举等指导工作。推广和平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协会经验,积极引导业主理性、有序地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动承担应尽义务。

4.严格承接查验。做好住宅物业承接查验工作,住宅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未达到承接查验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对存在问题承诺限期改正,在改正完成之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动用向业主预收的物业服务费,所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或在物业承接查验中与建设单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侵害业主利益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其不良行为将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5.强化物业监管。严格执行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制度。新建住宅、商住两用建筑、与住宅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非住宅及分割出售的非住宅,一律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物业项目一律缴纳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未按有关规定退出物业项目或退出物业项目时存在不移交共用设施设备和资料等违约行为的,要扣罚或扣压其履约保证金。严厉打击欺行霸市不法行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期间,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买强卖,社会不法分子在住宅区内野蛮“包园”,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查处。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动态检查,并将企业信用信息考核、招投标、评优等与资质证书审验结果挂钩。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的日常监管,发现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价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一季度前公开上年度的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物业项目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询问和监督。

6.加强维修管理。建立维修资金使用应急机制,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发生屋面严重漏雨、墙体严重渗漏、上水管线爆裂、排水管线塌陷、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构筑物或墙皮(房檐)等有脱落危险、消防设施损坏失效等严重影响住用和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紧急情况,并经相关部门鉴定确认应立即维修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应急程序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7.加强旧区管理。旧住宅区经过综合改造后实行物业化管理,积极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社区居委会托管、聘请物业服务职业经理人管理和业主自行管理等“四种管理模式”。旧住宅区内公共收益应当用于补充服务费用。充分发挥各区“房产110”在房屋维修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社区房屋维修工作站建设。区级政府负责组织维修资金清理、补建工作,发生房屋急需维修但维修资金不足情况时,各地区按照“先垫付,后追缴”的原则安排资金和施工队伍进行修缮。各地区安排公益岗位要适度向旧住宅区倾斜,并根据财力和民生需求出台扶持旧住宅区管理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旧住宅区管理公共服务体系,排水管理单位负责单元门以外第一个排水井起的排水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水务、电业、燃气等专业经营单位承担“计量表”前部分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和费用,“表”后部分由居民负责。

8.建立考核机制。要加强住宅区管理工作的监督考评,将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明确住宅区管理工作的考评任务和考评办法,并对相关地区和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9.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发展物业服务业的重大意义和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客观公正报道物业服务纠纷事件,引导广大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营造关心支持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最后,晶石同志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创建文明城市、打造和谐社区、加强住宅区管理工作中,必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保障、督查和宣传“四个到位”。

沈阳日报、沈阳晚报、沈阳电视台、沈阳电台、辽沈晚报、时代商报等新闻媒体参加会议,都以显著标题、大量版面对会议及拟将出台沈阳物业管理新规定作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