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表彰沈阳市物业管理行业先进企业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2011-09-13
关于表彰沈阳市物业管理行业
先进企业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沈物协[2011] 9 号
各会员单位:为表彰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做出的突出贡献,弘扬企业先进文化理念和个人奉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我市和谐物业建设,根据《关于开展中国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暨沈阳市物业管理改革发展20周年行业表彰活动的通知》(沈物协〔2011〕2号),经评选决定:辽宁大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获得“沈阳市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20强”称号;沈阳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获得“沈阳市物业管理行业贡献奖”;付艳、夏卫军等6位同志获得“沈阳市物业管理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称号;刘刚、吴本旺、蔡菊茹等36位同志获得“沈阳市物业管理资深经理人”称号;丁里、卜昭敏、于亚慧等126位同志获得“沈阳市物业管理爱岗敬业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再创佳绩;其他单位和个人学习先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持服务为民、服务优质、服务创新,为我市物业管理更好、更快的发展贡献力量。
附:沈阳市物业管理行业改革发展20周年表彰活动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