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辽宁省物业专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各市物业管理协会,各委员单位:
根据《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章程》和社会团体的有关决定,省房协物业专业委员会定于2014年4月18日在锦州大厦宾馆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会期一天。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参观锦州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
2.经验介绍;
3.宣布表彰“美丽家园、物业服务转型创新年”活动先进单位与优秀个人;
4.传达中物协会议精神;
5.工作报告;
6.审议辽宁省物业行业道德规范;
7.审议委员、副主任增补名单;
8.审议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9.厅领导、协会领导讲话;
下午参观辽沈战役纪念馆(自愿参加)。
二、参加人员:各市物业管理协会领导、省物业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本人)及获奖人员。
三、报到时间:4月17日下午17点前。
四、报到地点:锦州大厦宾馆(具体地址:锦州市中央大街三段58号,锦州火车站对过)。
电话:0416--2160000、2160111.
五、有关事项:
1.请各市物业协会对参会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并于4月8日前将名单电子版发至省物专委电子邮箱(lnwy26226630@163.com )。
2.住宿费自理。
3.请各委员本人妥善安排工作,准时出席,请勿超员。
4.请各位委员将2014年会费一并带来。
5.乘坐普通快车在锦州站(锦州大厦旁)下车,乘坐动车在锦州南站下车,离市区远。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物业专业委员会:李玉珍 王 龙
电话|传真:024-26226630 、26226607
附:参会人员名单回执表
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二0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