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沈阳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提升物业管理行业整体形象,扩大物业管理行业社会影响力,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房产局共同举办沈阳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本次竞赛由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承办。为做好沈阳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工作,现将竞赛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竞赛领导和组织机构
沈阳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为本次竞赛的领导机构,成员由沈阳市总工会、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有关领导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组织命题、安排竞赛等日常工作。
二、竞赛日程
(一)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初赛赛前将组织选手进行统一赛前培训。初赛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审定参赛人员资格,确定赛前培训、竞赛时间和组织竞赛;
(二)决赛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场地由组委会另行发文通知。
三、奖励办法
取得市级竞赛第一名的选手,授予“沈阳市技术大王”荣誉称号,符合条件的颁发“沈阳五一劳动奖章”,优先推荐参加市劳动模范评选;第二至十一名,授予“沈阳市技术标兵”荣誉称号;第十二至三十一名,授予“沈阳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评选部分优秀选手,第三十二名至六十名,授予“物业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荣誉称号的选手可向人社部门申请相应的职业资格。
获得荣誉称号的选手,竞赛组委会将适当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相关费用
1.本次竞赛活动,不向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2.培训和比赛期间,选手食宿自理。
五、工作要求
1.各物业服务企业一定要广泛发动,精心落实,积极参与,确保一定数量人员参加。
2.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参赛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如实填写报名表和提供有效证件。
3.各参赛选手一定要按规定时间报名、培训和考试,参赛选手提供的联系方式一定要清晰准确。
附件:1.沈阳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沈阳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3.沈阳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Ο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沈阳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傅卓林 沈阳市房产局物业处处长
毛积涛 沈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副主任:王 宁 沈阳市房产局物业处副处长
柏 良 沈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秦景伟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成 员:鲁 捷 沈阳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陈 欣 沈阳市委党校行政学院
李尚丽 辽宁玫瑰物业有限公司
谢 程 沈阳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蔡菊茹 沈阳其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卢天勇 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滕永刚 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赵 硕 广东碧桂园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关 杰 北京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邢 龙 沈阳万联恒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孟龙 辽宁泓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 王 宁 沈阳市房产局物业处副处长
副主任:秦景伟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唐卫东 沈阳市房产局物业处
梁殿学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穆道国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编辑
成员:李国云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杨 光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柳明非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三、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设竞赛命题组、裁判监督组、赛务秘书组、设备安全组和宣传组。(有关各工作组的人员安排与详细分工,组委会另行发文通知)
四、支持(赞助)单位名单
新航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北京中熙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沈阳佳和锦物业服务评估有限公司、沈阳万典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沈阳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其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辽宁玫瑰物业有限公司、广东碧桂园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北京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沈阳万联恒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辽宁泓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2:
沈阳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项目与标准
竞赛项目:物业管理员
竞赛标准:竞赛内容以辽宁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教材为依据,结合行业发展的最新情况组织命题,命题以操作技能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为重点,分理论和实操两部分。
竞赛试题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题。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基本业务知识(安防、设施设备、建筑工程、客户服务、节能减排等),物业管理相关知识(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公共关系学等),物业管理与服务技能实操。《物业管理法律基础与案例分析》、《物业管理基本制度》、《物业管理项目实务》、《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房屋修缮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基础》。
二、参赛选手资格条件
沈阳市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的在职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且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3年以上(含3年)。
三、竞赛时间
(一)参赛选手报名时间在2014年7月11日前完成;
(二)初赛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组委会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三)决赛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组委会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四、竞赛程序
(一)报名办法
报名参赛选手须填写《沈阳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登记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交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交记录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纸板彩色1吋免冠照片一张并提供电子版。
(二)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组委会办公室在报名时进行审核确认。
2.确认合格的由组委会办公室进行登记汇总并报送至沈阳市竞赛办。
(三)制发参赛证
参赛证由组委会办公室进行统一制作,待资格确认后发给参赛选手,同时参赛证也代替准考证。
(四)竞赛初赛
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参赛选手报名数量,决定是否组织选拔赛确定初赛名额。如组织选拔赛,将取前200名选手参加培训和初赛。
(五)竞赛决赛
组委会将根据有关情况,确定决赛选手数量,参加决赛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0人。
五、组委会办公地址及联络人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沈河区热闹路8号(市物业协会)
联系人: 梁殿学 手机:13700025975
唐卫东 手机:15640559858
办公电话: 22957615 22940286(传真)
附件3:沈阳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请直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