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状况调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现将中物协《关于开展“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状况调查”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参加的单位下载文件,认真填报。
附件:关于开展“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状况调查”活动的通知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6年5月10日
附件:关于开展“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状况调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状况调查”活动的通知
中物协函【2016】26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统计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物业管理行业中小企业数量10.2万家,占行业总量的97.4%, 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关系着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为了解物业管理行业中小企业基本情况,掌握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诉求,为政 府研究制定行业扶持政策提供决策依据,推动协会《中小物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研究》重点课题研究工作。我会定于二季度会同地方协会联合开展“中小型物业服 务企业发展状况调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查对象为本会以及各地方协会会员单位中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调查有关指标以2015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上报数据仅作为统计分析的依据,不对外披露参与调查企业的各种信息。会员单位参与调查的情况将作为我会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的评选指标之一。
二、本次调查采取网上直接填报的方式进行。请各企业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及时做好有关调查内容的收集整理工作,指定专人在5月20日至6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www.ecpmi.org.cn),点击“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状况调查”图标,按照规定内容和规定格式填写企业有关情况。
三、请各地物业管理协会协助配合本次调查活动,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指导和激励所属会员单位按时网上填报。为保持信息沟通和工作开展,请明确一名专职人员担任“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状况调查”信息联络员,并于5月10日前将“关于联合开展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状况调查活动的确认函”发送邮件至中国物协秘书处。
四、中国物协秘书处全面负责本次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计划三季度完成全国汇总统计分析工作,区域性汇总结果将及时反馈给各地协会,实现调研成果的共享。
衷心感谢对中国物协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刘寅坤、李静、吴一帆
联系电话:010 — 88083221、88082258、88083321
电子邮箱:wuyifan@ecpmi.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