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收取2017年度协会会费通知
2017-03-09
沈物协[2017] 1 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沈阳市物业管理管理协会章程》和《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费收缴办法》规定,协会2017年度会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会费收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时间和方式
1.交费时间:2017年3月9日至5月31日。
2.交费方式:银行汇款和实地交纳。
(1)银行汇款
帐户名称: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帐 号:070342300100311002652
开 户 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2)实地缴纳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沈河区热闹路8号甲)
二、相关说明
1.凡电汇、转账会费的会员单位,我会收到后即回寄社会团体专用会费发票;实地缴纳会费的单位,直接现场开具社会团体专用会费发票。
2. 为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秘书处将以短信、电话等方式与你单位沟通,若你单位地址、负责人、联系人等发生变更,请及时与协会取得联系。
联系电话:22940286 22957615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