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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宅小区办回应沈阳电视台“沈阳新政”

2016-07-25

 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再次给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办、省办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要求。最近,沈阳市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科安俊峰科长又先后三次回应沈阳电视台“沈阳新闻”时段推出的“沈阳新政”节目,对市民关心的问题,用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答和解读。

解答问题: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业主与物业闹矛盾,由谁来解决?

在没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园区发生矛盾、发生纠纷。要由当地社区行使业主委员会权利,来处理、调解,解决这些矛盾。

解答问题:社区进行调解后,业主仍然对物业不满意,业主能否决定物业企业的去留?

如果经过社区调解,双方矛盾仍不能化解。物业企业去留问题,要由社区出面,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物业公司的去留。

解答问题3:小区公共部分收益到底该归谁?

园区公共部分收入,去掉物业公司的管理成本,剩余的归全体业主所有。

解答问题4:公共部位的广告收益放在哪?谁来监督使用?

单独设立账户,并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这笔资金的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来进行监督管理这笔资金的使用情况。

解答问题5:业主大会召开的形式,除集体召开会议,还有什么其它形式?

由于园区内人数较多,受场地限制,可以采取挨家走票的方式。

解答问题6:业主委员会已按照程序,决定更换物业公司,而原物业公司不移交怎么办?

有的个别物业公司不移交,业主委员会可以向社区办事处、小区办和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协助业主委员会督促物业公司进行移交。

解答问题7:园区内的树归谁管?

园区的树木包括绿地,以及共用设施设备归全体业主所有。有的树木确实需要移挪,或是其他的用处,要召开业主大会,1/2以上业主同意,并报绿化部门批准后,方可对树木进行移挪或砍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