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物业管理行业保险风险调查活动的通知
2012-08-14
关于开展物业管理行业保险风险
调查活动的通知
沈物协[2012] 11 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购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等相关保险。这一规定,对于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近市房产局又专门下发文件,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物业服务项目都要公开账目,包括公开购买相关保险情况。
近日我会与新航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目的是充分发挥物业管理行业的规模投保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投保成本,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共同推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保险步入正轨。现根据新航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提议,拟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内开展一次行业保险风险调查活动。此次活动的目的是,准确把握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保险问题,制定符合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实际的投保理赔方案,满足物业管理行业的保险需求,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个性化理赔方案,帮助物业服务企业获取最大投保效益,进一步维护好广大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为了使本次调查活动达到预期目的,我会请各会员单位务必根据自身实际,认真填写《物业管理行业风险调查问卷》,并于9月15日前将调查问卷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会。
联系人:梁殿学 郭 洁
联系电话:22940286
电子邮箱:sywyxh@126.com
附:物业管理行业风险调查问卷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